对于同一个问题,更佳广告联盟和《广告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给出了不同的答案:一个页面是否存在一个可测量的广告量,超过它读者就会离开。联盟的回答是肯定的,并给出了一个数字:在手机上,广告覆盖页面主要内容高度超过 30%,是其标准所列出的体验之一。1Cho 和 Cheon 在 2004 年的文章中考察了人们在网上回避广告的三种解释:第一是感知到的目标阻碍,第二是感知到的广告杂乱,第三是以往的负面经历。目标阻碍,即感觉广告妨碍了读者去做他们前来要做的事情,是其中最强的因素。2按照这种解读,决定上限的是广告打断了什么,而屏幕所占比例只是这种打断的替代指标。
已发布的阈值衡量的是高度,而不是广告数量
联盟的定义很精确。在手机上,广告密度“通过将移动页面主要内容部分中所有广告的高度相加来确定”,然后除以该部分的总高度。1粘性广告单元和内嵌广告单元计算在内;页眉、页脚、导航以及主要内容下方的任何内容都不计算在内。桌面端阈值为同一高度的 50%,桌面端统计还包括侧栏中的广告。3两个定义都不统计广告的数量;两个大型广告单元或十个小型广告单元可能得出相同的百分比。
联盟的列表共有十六种体验,桌面端六种,手机端十种,建立在有超过 150,000 名消费者参与的研究基础之上。4十六种中有三种是密度阈值。其余十三种指明的是某种格式或行为,例如自动播放的有声视频或大型粘性广告单元。4数量是该标准衡量的一个方面,而它是以面积来衡量数量的。
Google 的政策使用比例,Chrome 则执行联盟的列表
Google 的发布商政策衡量的是另一种东西。在“广告资源价值”标题下,该政策规定:“我们不允许在以下屏幕上展示 Google 投放的广告:广告或其他付费推广材料多于发布商内容的屏幕。”5这是广告与内容之比,而不是高度所占的比例,并且是逐屏判断的。两种检验都没有涉及读者。
联盟的数字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有浏览器在执行它。Chrome 最初对北美和欧洲反复违反标准的网站进行广告过滤。从 2019 年 7 月 9 日起,它将“在任何国家反复展示这些干扰性广告的网站上停止展示所有广告”。6Google 关于广告体验审核的帮助页面说,被评为“未通过”的网站会在过滤开始前至少 30 个自然日收到通知。7通过该审核的发布商,已经通过了浏览器所执行的唯一一项密度检验,而对读者却一无所知。
研究并不认同最佳值是一个数字
一项实地实验得出了与 Cho 和 Cheon 相近的结论。Goldfarb 和 Tucker 于 2011 年在《营销科学》上发现,让广告与页面内容相匹配和让广告更显眼,各自都能单独提高购买意向。两者结合则效果更差:既匹配又显眼的广告,对购买意向的提升不如只具备其中一点的广告。8对于广告已经与页面相匹配的发布商来说,再增加广告的醒目程度,正是该研究发现会失败的组合。
读者自己的报告也印证了这一点。在路透社新闻研究所 2015 年的《数字新闻报告》中,29% 的美国受访者表示他们觉得传统横幅广告令人分心。这些受访者还表示,他们“会主动避开广告过多干扰内容的网站”,而且美国样本中有 47% 的人安装了广告拦截软件。9这三项研究都没有用像素来界定“过多”。
每页上限是发布商掌握的密度控制项
发布商添加一个脚本 adbubbles.js,网站文章中已有的词语就会显示一条浅色点状下划线。在读者悬停或点按其中一个词语之前,页面上只有下划线。随后打开的是气泡:一个小面板,其中包含一个“Ad”(广告)标签、一段简短的标题和正文、广告主的显示域名,以及一个链接。联盟的方法是将主要内容中广告的高度相加,而在这里,气泡何时具有高度是由读者自己的操作决定的。嵌入脚本只报告三件事,别无其他:每次页面加载报告一次浏览,气泡可见满一秒时报告一次打开,点击链接时报告一次点击。AdBubbles 不设置 Cookie,不存储标识符,也不收集读者的任何个人数据。
嵌入脚本还只为每个已购买词语的第一次出现添加下划线,每个词语最多放置一个气泡。它绝不会在同一段落中放置两个气泡,也绝不会超过发布商为页面设定的上限。这个上限是发布商自己的数字,在网站配置中与嵌入脚本可扫描的范围一起设置。AdBubbles 将页面上的词语与在当月购买了该词语的广告主相匹配。它不选择哪些人看到气泡,不在页面或网站之间跟踪读者,也不承诺任何效果。
假设一篇 1,400 词的文章包含九个已购买的词语,分布在其十四个段落中的七个段落里,而发布商将页面上限设为三。嵌入脚本最多为九个词语中的三个添加下划线,任何两个都不在同一段落中,每个都在其第一次出现的位置。其余六个保持为普通文字,从不悬停的读者会看到三条点状下划线,而看不到任何广告。按照 Cho 和 Cheon 的解读,发布商选择的数字,是关于阅读被打断频率的决定。在这里,阅读最多被打断三次,而且每次都出于读者自己的选择。
一篇论文测算出烦人广告的代价高于其带来的收入
Goldstein、Suri、McAfee、Ekstrand-Abueg 和 Diaz 于 2014 年在《营销研究杂志》上着手为打断定价,他们使用的单位是展示,即业内对一则广告被显示一次的说法。他们测量了当广告被评为烦人时,参与者产生的展示次数减少了多少,以及发布商需要向读者支付多少钱才能弥补这一差额。按这些单位计算,其实验中劣质广告的代价为每千次展示 1.53 美元。他们指出,发布商投放此类广告所获得的报酬往往低于每千次展示 0.50 美元。他们的结论是,“在合理的情景下,投放烦人广告的做法所造成的损失可能超过其带来的收入”。10
按照这种算法,最佳值位于最后增加的一则广告所带来的收入仍高于其所损失读者的那一点,而这个点可能远在浏览器所允许的范围之内。一个页面可以保持在联盟的阈值之下,在每一屏上都保持内容多于广告,从未收到过滤通知,却仍然是那篇论文所定价的那种页面。在承载气泡的页面上,每页上限是唯一一项不由他人设定的密度设置。设置发布商账户和嵌入脚本完全免费,添加网站会在选择任何上限之前显示其哪些词语可供出售。如果上限设得过高,产生了那篇论文所测量的效果,其代价就表现为不再回来的读者,而控制面板上没有任何一栏会在收入旁边显示这一代价。10